中共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3-08-29 浏览次数: 19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苏发〔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参加范围
  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重点是校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院(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解决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党员干部受教育、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作风形象明显改进、师生员工真正满意的成效,努力提高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办学理校能力,为推进早日建成在信息科学与技术领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三、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握“五个坚持”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开展“四查四治”:查宗旨意识牢不牢,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之病;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治急功近利、不负责任之病;查精神状态振不振,治慵懒满散、贪图享乐之病;查廉洁自律严不严,治挥霍奢靡、铺张浪费之病。达到“四个进一步”目标: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四、方法步骤
  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9月初开始,到2013年12月完成,集中教育时间为4个月,着力抓好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1.动员部署。9月初,学校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对教育活动做出部署、提出要求。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范围为:(1)领导班子成员、近5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2)中层干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3)三级以上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省市级和学校主委。动员大会结束后,参会人员对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按照省委督导组安排,组织人员进行面上谈话,听取意见。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为:(1)领导班子成员、近5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2)中层正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3)二级以上教授;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动员大会结束后,各基层党委(总支)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践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校动员大会精神,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并对党支部和党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2.学习讨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校党委包括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3本书。
  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各基层党委(总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交流会;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廉政文化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
  3.征求意见。开展“听民声、求诤言、问良策”活动,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公布电子邮箱、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并梳理师生员工对校、院(处)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抓住师生普遍关注的问题。
  机关部门按条块征求意见,校领导以联系点征求意见,学校层面召开2—3个综合型座谈会征求意见,注意听取老同志、一线教师及普通学生、党外人士等各方面的意见,减少形式主义,分类梳理群众意见及建议。学校党委将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和梳理汇总的教职工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各基层党委(总支)梳理汇总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
  完成征求意见环节后,学校党委将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进行小结,形成文字材料,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各基层党委(总支)将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进行小结,形成文字材料,报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党章为镜,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谈心谈话。在充分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校、院(处)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四个必谈”:校、院(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各部门、各单位正职与副职之间必谈。在谈心谈话过程中,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并征求对自己的意见。
  2.对照检查。校、院(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总结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情况,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进行反思,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征求意见;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在系部中心主任以上范围内征求意见;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在本部门征求意见。
  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校党委书记审阅后报省委督导组审核。院(处)领导班子和党员处级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及时报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校党委主要同志审阅。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经过充分准备,集中时间分别召开校、院(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校、院(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班子成员既要有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有诚恳的互相批评,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应。
  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要分别就民主生活会形成专项报告。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项报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院(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项报告报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召开通报会。民主生活会后,校、院(处)领导班子要召开通报会,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校、院(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校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省委督导组、校党委书记同意后,在校级领导班子通报会前发放给与会人员;院(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同意后,在院(处)级领导班子通报会前发放给与会人员。
  院(处)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院(处)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征求意见过程中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反馈从纪委等相关单位整理出来的作风方面的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同院(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委托院(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民主生活会后,通报会前审阅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同院(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委托院(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反馈,有特殊情况的及时报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党支部要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分别组织党员联系自身实际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点是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师生员工反映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1.制定整改方案。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要立足学校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抓好专项整治。对照整改方案,围绕反对“四风”,集中时间和精力,突出以下重点: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深入基层等问题;二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精力投入,工作态度,全局观念,工作效率等问题;三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问题;四是教职工关注关切的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
  要通过集中整改,使上述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有明显改进。对活动中发现的师生员工意见集中、问题突出的个别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必要的整顿和处理。
  3.建立健全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在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及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努力形成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1)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党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2)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3)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4)进一步完善会议、文件、活动管理办法,完善公务接待和外事接待等管理规定;(5)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教职工党支部、学校班级,畅通师生员工诉求反映渠道的制度。校级层面的建章立制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督导组。
  各院(处)领导班子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及时报送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召开总结大会。学校及时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总结大会参会人员范围与动员大会范围一致。总结大会结束时,参会人员对校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解决问题和改进作风的情况。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按照要求上报省委督导组,同时抄报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
  各基层党委(总支)在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完成后,要进行总结和民主评议。各基层党委(总支)总结大会具体时间由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与各基层党委(总支)商定。各基层党委(总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整风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总支)也要相应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建立校党委常委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深入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学校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分类指导。学校成立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在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加强对各基层党委(总支)开展活动情况的督查和指导。要针对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大学生等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不断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各级党组织要配合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督查指导,全面落实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三)围绕中心,统筹兼顾。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学校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任务,立足实际,统筹兼顾,务求实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不走过场。要把是否推进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师生员工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使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使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和进取精神,凝聚成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向前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开通教育实践活动网站,充分发挥网站、校报、广播台、宣传橱窗等载体,重视发挥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通过开辟活动专栏等,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反映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重要成果。积极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